项目概况
广州市南沙区环境质量监测任务(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GC2403GF10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环境质量监测任务(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南沙区环境质量监测任务(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服务项目服务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 广州市南沙区环境质量监测任务(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服务项目服务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6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合同包2(广州市南沙区环境质量监测任务(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服务项目服务二):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 广州市南沙区环境质量监测任务(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服务项目服务二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6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合同包3(广州市南沙区环境质量监测任务(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服务项目服务三):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 广州市南沙区环境质量监测任务(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服务项目服务三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南沙区环境质量监测任务(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服务项目服务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清单:其他未列明行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包2(广州市南沙区环境质量监测任务(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服务项目服务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7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清单:其他未列明行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包3(广州市南沙区环境质量监测任务(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服务项目服务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清单:其他未列明行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公告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南沙区环境质量监测任务(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服务项目服务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包2(广州市南沙区环境质量监测任务(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服务项目服务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3(广州市南沙区环境质量监测任务(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服务项目服务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8日 至 2024年06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云平台“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本项目供应商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取得云平台回执、开标当天登陆供应商的账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示的时间内使用CA在自己的账号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进行电子签章确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华梦街6号中铁建环球中心5-2栋7楼
联系方式:020-39912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13号城光大厦515,517室
联系方式:020-38083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劳小姐
电 话:020-38083016
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8日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s://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405/t20240528_22221659.htm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d/ggxx/info/2024/8a7e88708f99708b018fbf2ee42b02ae.html?noticeType=0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