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预约查询平台操作流程
欢迎使用“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预约查询平台”,您可通过网上申请,网上下载结果告知函,自行打印告知函,告知函真伪可通过告知函文号查询验证。工作日下午四点前申请当日出结果,下午四点后申请于第二个工作日出结果。
一、打开手机端/电脑端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210.76.68.193,打开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预约查询平台。
二、在右上角根据新/老用户类型选择“立即注册”与“登录”操作。
三、公司、企业开具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证明,公司、企业开具单位及法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请选择“单位查询用户”进行注册。
四、单位查询用户请在右上角选择登陆。
已注册的用户填写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登录密码、验证码进入,选择“单位自查”。
受理检察院请选择“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查询期限默认为10年,法定代表人默认为被查询个人,经办人可选择“加入被查询个人”,如需查询项目负责人可点击“增加被查询个人”,增加多个项目负责人可点击“模板下载”再导入,取件方式请选择“网上下载”,填写完毕后点击下方“提交”按钮即可完成单位自查申请。
五、进度查询
“进度查询”提供单位用户对已申请的查询和异议复核进行实时进度的查看,点击菜单导航栏中的“进度查询”菜单进入进度查询,显示界面如下所示:
查询进度为“查询完毕”,则可点击告知函下载查看告知函,告知函模板如下所示:
如需纸质版结果告知函,请自行打印。
六、异议复核
如果查询结果的告知函存在瑕疵,需要审查确认或者重新出具的,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申请首次异议或重复异议。点击菜单导航栏中的“异议复核”菜单进入异议复核,显示界面如下所示:
其中,如果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首次异议”,对人民检察院的审核意见仍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重复异议”,提出异议的需填写异议事由和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异议复核申请。
七、告知函验真
“告知函验真”提供对查询结果(告知函)进行真伪鉴别,点击菜单导航栏中的“告知函验真”菜单进入弹出告知函验证对话框,显示界面如下所示:
依次输入“机关代字”-“年份”-“顺序号”点击“确定”按钮即可校验告知函的真伪。